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的通知
各班级:
今年暑期,学院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,扎实开展以“为祖国勤学修德•以实践明辨笃实”为主题的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。为总结经验、表彰先进,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,交流和推广社会实践活动经验,学院将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的社会实践先进单位、优秀团队、先进个人、先进工作者、优秀调研报告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优秀团队、先进个人的要求
1、校级、院级优秀团队申报条件
(1)能够围绕活动主题,按照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,开展卓有成效的实践服务活动;
(2)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,活动时间开展不少于15天;
(3)通过特色活动,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,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活动深得服务单位好评,有服务单位出具的事迹证明材料;
(4)重视宣传报道,活动开展情况在市级以上(含市级)宣传阵地上报道。
(5)创建团队微博并制作完成社会实践微电影。
校级、院级优秀团队申报数分别不超过学院实际参加社会实践团队的30%。
2、校级、院级先进个人(学生)申报条件
(1)根据校、院要求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;
(2)活动时间在15天以上,并提交有一定质量的社会实践报告;
(3)参加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实践单位作出贡献,受到社会实践单位肯定,《社会实践活动手册》内容真实、完整、规范;
(4)在院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中,成绩优秀。
(5)先进个人请按参加团队表现突出参评和个人表现突出参评选择填报。
校级、院级先进个人申报数分别不超过学院实际参加社会实践总人数的2%。
校级社会实践宣传报道先进个人要在省级以上(含省级)新闻媒体发表社会实践宣传报道材料及事迹材料(符合条件的人数不限),院级社会实践宣传报道先进个人参照执行。
申报校级优秀团队、先进个人(学生)的须提供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。
3、申报校级优秀团队、先进个人的材料和时间要求
(1)申报校级优秀团队的材料应包括:申报表、事迹材料(创新做法和突出成绩)、活动图片、宣传报道情况及社会反响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事迹证明材料;
(2)申报校级先进工作者材料包括:申报表、事迹材料;
(3)申报校级先进个人的材料包括:申报表、事迹材料、《社会实践活动手册》第19-20页复印件、社会实践调研报告(或体会文章);
(4)申报校级优秀团队、先进工作者、先进个人的材料一式一份。
(5)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交至团委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79765743@qq.com。
4、所有申报材料均按校级要求提供。
二、申报大学生社会实践专题调研优秀调查报告的要求
1、申报优秀调查报告的基本条件是:能够体现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,有新观点、新思路;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,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;报告内容观点鲜明,立意准确,论述有力,文字通畅;所引用事实资料、数据准确,字数在8000字左右;
2、申报材料要求:申报论文须用A4纸、4号宋体字打印。
3、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交至团委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79765743@qq.com。
4、所有申报材料均按校级要求提供。
外国语学院
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日